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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商務科技網站會員條款

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全球商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全球)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全球商務網站」 (https://www.global-business.com.tw/)之服務 (以下稱「全球網站」)。當您使用全球網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全球網站」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約定書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全球網站,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如果您不同意本約定書的內容,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約定書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時,您應立即停止使用全球網站。若您為未滿十八歲,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並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二、與其他網站之連結

在您瀏覽全球網站時,您將會有機會與其他網站產生連結,這些網站皆由其自行負責,不屬全球網站控制及負責範圍之內。

三、與第三者之合作

全球網站隨時會與其他公司、廠商等第三人(「內容提供者」)合作,由其提供包括新聞、訊息、電子報等不同內容供全球網站刊登,全球網站於刊登時均將註明內容提供者。基於尊重內容提供者之智慧財產權,全球網站對其所提供之內容並不做實質之審查或修改,對該等內容之正確真偽亦不負任何責任。對該等內容之正確真偽,您宜自行判斷之。您若認為某些內容涉及侵權或有所不實,請逕向該內容提供者反應意見。

四、交易行為

廠商或個人可能透過本服務或經由全球網站連結之其他網站提供商品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您因前述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所產生之爭執,應向各該廠商或個人尋求救濟或解決之道。全球網站聲明絕不介入您與廠商或個人間的任何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對於您所獲得的商品、服務或其他交易標的物亦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五、註冊說明

您應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且正確的個人資料,事後如有變更,請隨時於線上更新。 如您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全球網站有權終止您的會員資格,並拒絕您使用各項服務資格之權利。

六、本服務隱私權政策

關於您的會員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

七、會員帳號、密碼

在您完成本服務的註冊程序之後,您將收到一組帳號及密碼。維持帳號及密碼的機密安全,是您的責任。利用該帳號及密碼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您將負完全的責任。若您發現您的帳號及密碼有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需立即通知本公司;且使用完畢,均應立即登出,以確保您的帳號安全。

八、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您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亦應同意且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並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全球網站。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A.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全球網站上; B.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C.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D.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E.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F.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 G.販賣槍枝、毒品、禁藥、盜版軟體或其他違禁物; H.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I.濫發廣告郵件; J.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九、系統問題

全球網站有時可能會出現中斷或故障等現象,或許將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遭人篡改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您於使用本服務時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全球網站對於您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的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十、下載軟體或資料

本公司對於您使用本服務或經由全球網站連結之其他網站而下載的軟體或資料,不負任何擔保責任。建議您於下載前自行斟酌與判斷前述軟體或資料之合適性、有效性、正確性、完整性、及是否侵害他人權利,以免遭受損失(例如:造成您電腦系統受損、或儲存資料流失等);本公司對於該等損失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十一、關於使用及儲存之一般措施

若本公司將本服務維持或傳送之任何訊息、通訊和內容刪除或未予儲存,您同意本公司毋須承擔任何責任。您亦同意,長時間未使用的帳號,全球網站有權關閉。您也同意,全球網站有權依其自行之考量,不論通知與否,得變更關於使用及儲存之一般措施及限制。

十二、智慧財產權

全球網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全球網站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全球網站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全球網站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十三、您對全球網站之授權

若您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全球網站。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全球網站時,視為您已允許全球網站可以基於公益或私益之目的,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您對此絕無異議。您並應保證全球網站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全球網站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十四、免責聲明

您明確了解並同意: 本公司對本服務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包含但不限於商業適售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及未侵害他人權利。全球網站不保證以下事項: (1)本服務將符合您的需求 (2)本服務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免於出錯 (3)由本服務之使用而取得之結果為正確或可靠及 (4)您經由本服務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他資料將符合您的期望。

十五、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本公司得基於其自行之考量,因任何理由,或本公司認為您已經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終止您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務之使用,並將本服務內任何「會員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本公司亦得依其自行之考量,隨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如牽涉您於本服務尚有殘留幣額等虛擬貨幣時,本公司將事先通知即將關閉或刪除您的帳號及您帳號中所有相關資料及檔案,並告知殘留餘額之處理方式,以停止您於本服務之使用。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務之使用被終止,本公司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十六、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會員服務條款

勾選「我已充分閱讀本份電子契約,並同意依契約內容行使權利及履行義務」,表示您同意成為 全球商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之年度會員,並得享有本公司所屬全球快遞(股)公司(交營字第20-0031906號)提供快遞物流服務之優惠專案及託運物品公告會員價或會員現金價收費

一、託運運費及繳款作業

您應依以下約定,按時給付本公司託運服務費(詳價目表),不得藉故拖延,其支付方式及說明如下:

月結付款

  • 當月託運服務費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享免繳帳務處理費70元之優惠,託運服務費得以

    (1)現金一次付清(2)30日內兌現之支票 (3)30日內以金融轉帳之方式付款;逾前述付款期限,按年息百分之十加付利息。

  • 當月託運服務費新台幣1,000元以下者,除當月託運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外,亦需收取帳務處理費新台幣70元整(若當月無託運服務,則無帳務處理費);付款及延遲繳款處理方式同第一條第一項內容。
  • 您亦得於本公司每次服務時以會員現金運費價格即付現金託運;或您得以預購本公司之任何預付方式扣款付費。
  • 若連續3個月逾期繳款,本公司除持續催款流程,同時將解除月結資格,未來也無法再啟動月結付款方式,請改以點數付款或現金付款。

點數付款

  • 最低儲值金額為315元起,儲值成功後即時使用,無使用期限。
  • 使用叫件服務時儲值金不得為負數。

現金付款

  • 註冊完成後即可使用。
  • 每筆現金結帳。

信用卡付款(尚未啟用)

  1. 註冊完成後即可使用
  2. 每筆信用卡結帳

為倡導環保減碳,落實無紙化政策,上述運費帳單及明細,採「電子化」方式提供,不另提供紙本發票。

二、保值件託運作業

託運物品為金錢、有價證券、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以下簡稱:「保值件」),您於託運時應報明本公司其性質及價值,並依下列之方式辦理託運:

  1. 您報明託運件為保值件而經本公司同意託運者,其託運費用之計算除依本合約之會員價計費外,另加收您報明保值額度1%的費用。
  2. 您託運之物品不論其實際金額如何,保值額度最高不得逾五萬元,而您報明之額度超過五萬元部份不予保值及理賠。
三、損害賠償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或本公司受僱人事由致託運物品毀損滅失者,您得依下列方式請求本公司賠償。物品價值之認定,僅限於直接損 失,且不超過本 條所規定之限額。本公司不承擔任何其他損失,包括利潤、收入、利息及未來業務的損失等,無論這些損失是特殊或是間接的,無論本公司是否在受理託運之前或之後知曉存

在這些損失的風險。

  1. 非保值件者,依下列三項中金額較少者賠償:

    (1)您舉證物品實際損失金額。

    (2)該次託運費用三十倍。

    (3)叁仟元。

  2. 保值件者,以經您報明價值並繳納第二條第一款金額者為限,得依您報明之保值價額請求,但最高不得逾五萬元。
四、承運物品及配送地點限制

下述一至三項不建議交寄,此類物品如需交寄,建議採專件配送,如遇毀損將不予賠償。

  1. 現金、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珠寶、古董、藝術品、酒類(箱裝)、玻璃製品、高單價木製品、貴金屬等貴重物。
  2. 信用卡、提款卡、身份證、准考證、護照、機票、圖、稿、卡帶、磁碟或其他同性質之物品及難以再補發之物品。
  3. 常低溫食品熟食、蔬果類等。

下述四至七項因涉及特殊法定時效或配送物,甚至是潛在可能危害配送人員之生命安全,本司不提供配送服務。

  1. 標單、遺骨、牌位、佛像、活體類(動物、昆蟲等)及植物。
  2. 化學品、煙火、油品、瓦斯瓶、稀釋劑等易燃、揮發、腐蝕性物品及有毒性物品。
  3. 具危險性或有違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之物品。
  4. 配送點為殯儀館、靈骨塔、民俗禁忌相關地點及郵政信箱。
五、遞送約定
  1. 本公司應依您之指示,將託運物品送達受貨人簽收確認。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視同託運物品已配送一次,以利紀錄配送貨態及後續配送作業處理:

    (1)受貨人不在。

    (2)受貨人拒絶受領或受領遲延。

    (3)受貨人之所在不明。

    (4)其他交付上之障礙。

  3. 雙方同意有前項情形之一者,除非您事前告知本公司,否則由本公司之人員依下列順序方式送達:

    (1)同事。

    (2)收發單位或警衛。

    (3)經您指示交鄰居代收或投信箱。

    (4)退回原託運人。

  4. 如遇天災、氣候及特殊不可抗力之因素,時效將依當日情事調整。
  5. 因本公司依您指示錯誤送達,您仍應依約定價格給付本公司運費。
  6. 您應於物品交本公司託運起七日內查詢受貨人確認物品送達情形,如您未於七日內查詢,視同本公司業已送達,您不得異議。如經您查詢受貨人確未收到託運物品,您應於七日內向本公司提出書面聲明,本公司應於收到您聲明文件七日內回覆您有關受貨人簽收情形,否則視同本公司未送達。

「如對物品完整性有爭議,應自送達日(含)當日算起2個工作天內向本公司提出,並提出具體相關事証始得受理,遇假日請寄至 hello_express@global-business.com.tw」,逾時本公司得不受理。

六、合約約定

本合約自您勾選「我已充分閱讀本份電子契約,並同意依契約內容行使權利及履行義務」並註冊成功後一年,為本合約有效期間。

  1. 合約期間屆滿一個月前,雙方均未提出任何異議者,本合約將自動依官網最新合約版本的條件延展一年,爾後亦同。
  2. 本公司提供之快遞服務,計費標準均以本公司官方網站(https://www.global-business.com.tw/)公告之最新價目表為準。關於最新之計費標準與價目表等資訊,本公司保有隨時調整之權利,敬請參考本公司官方網站之公告,恕不再另行通知。
  3. 雙方之任一方如於合約期滿前欲終止合約,應於欲終止合約一個月前提出書面通知。本公司將於收到您確認結束合作書面通知或書面已載明之結束合作之日期關閉您會員帳號使用權,期間您員工仍以該會員編號指定本公司託運物品時,其託運費用您亦應支付無異。
  4. 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取消您之會員資格並終止本合約:

    (1)未經本公司同意轉讓會員編號者。

    (2)結束營業。

    (3)託運物品違反法令強制或禁止規定者。

    (4)交付之票據退票或積欠費用未償者,您應於合約終止後,立即與本公司結清服務費,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

    (5)凡連續三個月份,您未請本公司做任何服務者。

  5. 本契約書以電子方式成立,依據您勾選「我已充分閱讀本份電子契約,並同意依契約內容行使權利及履行義務」時間為同意契約成立時間(由系統留存),如因本約而涉訟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運費計算公告

系統試算之價格為基本運費,若物件超過1才(30CM立方),即有加大費用,每單位加收50元;重量超過5KG,即有加重費用,以5KG為區間,每區間加收50元,而加大、加重實際加收金額,仍由快遞人員取件時,現場評估為主,機車乘載上限為3才20公斤,超過改以貨車配送。運費計算及收費如有更改,最終依官網公告為主。

取消叫件與空跑費機制公告

快遞人員未到現場前,可於線上取消叫件。 當快遞人員抵達現場,若因取方、或叫方之原由,而無法現場給件,則會產生空跑費用,空跑計價北市七大區互送空跑費為40元,其他區段價格詳見價格表。 若已經取件,需取消、退回,則請進線449-8856 (手機直撥請加02)通知服務人員處理,該筆運費仍會計算。


服務專線:449-8856 (手機請加02)
非上班時間查件專線:0980-093165(週一至週五), 0985-969595(假日), 0980759691